|
|||||||||
|
|||||||||
近日,国税总局发文称,未来将简并小微企业征期。业内解释,也就是说,未来小微企业纳税或可不用逐月申报。
据国税总局文件显示,将推行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申报工作,对于小型微型企业、长期不经营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合并征期、调整申报期限等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
据税务人士介绍,纳税期一般是一个月,不管当月是否有收入,纳税人都要申报。“但很多小型微型企业,中间可能间隔几个月没收入。如果合并征期,比如合并至一个季度或者半年,小微企业就能一个季度申报一次,或者半年申报一次,省事多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艾华表示。
【上一篇】: 孝感市推出“政银企集合贷”模式 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下一篇】: 咸宁市确定今年67个减排项目 保护咸宁碧水蓝天
网站首页 平台简介 服务范围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箱: 邮编:430077 鄂ICP备13003460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