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召开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 部署经济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07 08:15:30 查看次数:3053 次

中共咸宁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2015年1月6日中共咸宁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咸宁温泉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40人、候补市委委员5人。市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了市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任振鹤作了重要讲话,并就《意见》作了说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安排部署了2015年经济工作。

  全会充分肯定201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鼎力支持下,在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市委常委会紧紧依靠全市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绿色崛起不动摇、效速兼取不懈怠、正风肃纪不折腾,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结构性、战略性可喜变化,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政治生态总体良好,社会大局稳定安定。

  全会对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普法和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力争到2020年,地方立法扎实推进、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得到切实遵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依法治市取得显著成效,进入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行列。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要保障人大、政协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完善村民依法选举制度。要积极推动行使地方立法权。力争在全省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构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具备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健全完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落实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大力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体系。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司法行政指导协调、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等工作机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政府主导、规模适度、城乡均享、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不同纠纷解决制度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力度。要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对法治咸宁建设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要严格依规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要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将党员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完善督查考核和保障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全会研究部署了今年的经济工作。全会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效速兼取、去稳竞进”的总体基调,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推进法治建设,突出创新驱动,加强民生保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要发挥新优势,尤其要发挥好生态优势、资源优势、交通优势、区位优势、政务商务环境优势。要抢抓新机遇,切实将发展机遇转化为崛起动能。要把握新常态,战略上保持平常心态,战术上积极应对,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力求新突破,围绕落实“一体两翼三纲五重”的总体思路,实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重大突破。“一体”就是“效速兼取、去稳竞进”的总体基调,“两翼”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三纲”就是“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五重”就是项目投资、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管党治党等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点任务。

  全会指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更大力度推进改革攻坚,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

  全会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的力度,切实把好廉洁关,让今年的春节过得更充实、更祥和、更文明。

  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聚焦到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聚焦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从严治党的新气象。要严肃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强大合力。要严明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严抓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真正形成抓常、抓细、抓长的常态。要严格干部管理,坚持严教、严管、严督,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以党的建设的最大政绩催生改革发展的最大业绩,以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催生改革发展的最新硕果,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湖北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网站首页   平台简介   服务范围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箱:Smehub@163.com

邮编:430077  鄂ICP备13003460号-3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