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 可持续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大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8 14:50:17 查看次数:3798 次

   继2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8条”)之后,4月7日,中办、国办再次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如果说“18条”为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指明了解决路径,《意见》则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18条”着重解决中小企业如何获得金融支持而保持发展活力。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意见》则不仅满足于金融支持,还在财税、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了众多安排。根据《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公平竞争是一个呼声较高的话题,《意见》指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就营商环境而言,《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主动服务中小企业、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要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要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同时还要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

  当然,做好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已形成社会共识。如果说“18条”明确了金融机构要切实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想贷”“能贷”“敢贷”的工作机制,那么,《意见》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明确了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南。其中较为明显的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意见》强调,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二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三要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四要减轻企业融资负担。五要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不仅仅是金融机构的问题,还需要“几家抬”,《意见》强调,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一要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落实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二要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快推进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三要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四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为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中小企业而言,如何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责任很重,但是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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