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4-30 17:32:06 查看次数:2282 次

鄂经信融资201412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平台网络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和2013年已建窗口平台,纳入2014年项目建设计划的新开建窗口平台。

二、申报内容

2012年和2013年已建平台及2014年新开建的平台,分别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和2013年已建平台

根据工信、财政两部办公厅印发的申报通知要求,2012年和2013年已开工建设的平台建设单位必须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平台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截止2013年底,平台资金到位、投资完成、项目建设进展、互联互通时间等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省枢纽平台应逐项说明重点建设内容进展情况;在窗口平台建设与管理方面采取的主要做法和工作体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工作建议(除文字外,另提供窗口平台的实证图片3-4幅)等。同时,报送平台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

(二)2014年计划建设平台

根据国家批复方案,2014年计划建设的5家窗口平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1)。2.项目申请报告(即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基础条件、主要服务业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平台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措施;平台建设单位相关证明材料。3.省经信委、市(州)经信委、窗口平台承建单位三家签订的建设责任书(原件)。

三、申报要求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与指导,依据前期检查情况,督促各窗口平台承建单位书面汇报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和资金到位、互联互通、预期效果、下步措施等情况,做好2012年和2013年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准备好项目检查验收的相关材料,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对纳入2014年建设计划的各窗口平台,抓紧落实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和2013年建设项目

2012年和2013年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报送材料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由各市()经信委、财政局以文件形式分别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1份。

(二)2014年建设计划项目

各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与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向省经信委、财政厅报送的申报文件、《项目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章,电子挡要求扫描件);附件为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材料要求一式4份、电子挡1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2份。各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请按照省经信委《关于报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办融资〔2012132号)的要求编制。

以上报送材料,要求58日前分别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报送省经信委的材料,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收(地址: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三楼,梨园大酒店对面)。

联系人:省经信委 李小翔 电话:027-87231717

       省财政厅 冯成新 电话:027-67818608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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