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市经信委关于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15 14:38:31 查看次数:2479 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经信局,咸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 省经信委 关于2014年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遴选和加强市县企业家培养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委[2014]112号)、《咸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咸发[2011]15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咸宁市2014年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开展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才业务培训要求,现就2014年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全市工业崛起发展需要,以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为重点,在全市选拔培养各类民营企业家100名左右,分两期培养,今年计划培养53名,其中第三批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选拔培养人选3人,2014年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培养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形成全市领军民营企业家人才梯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我市“工业崛起”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工业经济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规模较大,在市内同行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的中青年优秀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报名。
三、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地方推荐,面试考察、组织审核”的程序。
(二)地方推荐。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推荐或辖区内企业申报的人选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并填写《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或《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三)面试评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信委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以面试答辩形式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考察名单。
  (四)实地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信委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人选名单,符合条件的向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推荐。
(五)社会公示。在咸宁日报及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入选第一批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人选,需要进行复核、复评,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推荐条件
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企业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以上,在市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三)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的企业,可放宽至企业副职;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度放宽;
(五)创(领)办的企业为地方骨干企业,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管理规范,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已纳入2012、2013年度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或其他重大人才工程培育范围的的对象,不再作为本项目申报对象。
五、培养方式
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培养人选的培养方式按照《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培养实施方案》实行(见附件6),列入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将赴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信委选定的国内顶尖院校学习,并组织赴名企考察交流、参与企业沙龙、高峰论坛等,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课堂互动与专题研讨、实地参观考察、网络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培养。
六、培养人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或《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
  2.自(推)荐报告(800字左右),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社?岜硐帧⒎⒄挂导ǖ确矫娴那榭觯?/span>
  3.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等;
  4.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等;
  5.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最高级别奖励证明一份)、主要成果(论著、专利、产品证书)证明材料、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以上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提供申请表、自(推)荐报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4、5)。
  (二)报送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经信委审核后,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胡炜光;
联系电话:0715-8252332  15827916712
电子邮箱:283080195@qq.com
七、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是我市加快推进“工业崛起”的重大举措之一。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将实施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兴企战略的重要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险孀橹?/span>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受理、审核和整理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将政治品质好、工作实绩优、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附件:1.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名额表
    2.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
3.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
4.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咸宁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培养实施方案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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